个人用户: 登录注册 | 企业客户入口

以案说险:疫情期间营运车辆停驶,是否可以申请延长保险期限? 返回列表页>>

典型案例:某客运公司负责人来电咨询,因疫情原因,其公司部分客运车辆停驶,保险期限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案例分析:根据《停驶机动车交强险处理暂行办法》(中保协发〔2020〕68号)规定:“停驶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是能办理一次保险期限顺延,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商业车险我司参照中保协对交强险的标准执行。

案件提示:

1、车主朋友在决定车辆停驶和复驶前需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

2、因停驶期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3、疫情期间,我司可根据客户申请,给予多次办理保险期限顺延,且顺延期间可低于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