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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中要注意什么,丢失了怎么办?

保险单是买保险中重要的一个凭证,不仅是您购买保险的凭证,更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大家一定要好生保管,以防需要用到的时候却找不到。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承担责任和不予承担的责任等。附注条件,指保险条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保单变更、转让和注销等事项。保险单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简化形式,还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形式。

从收到保单之日起十天内称为冷静期或犹豫期,允许保户“反悔”。所以应抓紧时间仔细阅读研究保险条款,对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要格外关注。如撤保,投保人应书面形式提出,可以通过业务员或直接送达(邮寄),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保费,保险合同无效。

有些保险,如人寿保险要管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一辈子,因此最好将保单的有关重要资料(如公司名称、险种、保单生效日、交费日期、保费金额、业务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保险公司地址、电话等)记下,以备不时之需。

保单及有关单证票据务必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火、防虫蛀,最好放在塑料文件夹里然后存放在安全之处。

万一保单丢失了,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挂失补办,以免延误保险金的给付或赔付。投保人如申请变更保单内容(如更改交费方式,更改投保人或受益人,更改身份证明文件,更改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增加保险金额等)应认真填写变更申请书,随同保单通过业务员或本人亲自送(寄)到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有关事宜。

如被保险人万一出险,投保人应及时报险,要详细说明出险时间、地点、情况,并于规定的期限内将出险通知书通过业务员或本人亲自送(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投保人在保单生效两年并交满两年的保险费后,可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按现金价值表上载明的金额给付退保,保单效力即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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