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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保时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还可以获赔吗?

许多人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作为“免死金牌”,从而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健康状况,这样做对吗?究竟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本文分为两块:

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两年后会赔吗?

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即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一般为2年)以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国家规定,不可抗辩条款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如果投保没有如实履行健康告知,保险公司在知道此事之后的三十天内,有权解除合同,超过三十天后就没有解除权了。

合同成立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出险照常理赔。

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那么之后也无权解除合同,出险照常理赔。

这就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投保人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只要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保险公司都不能再予以追究。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基于维护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双方利益而设定的,既给了保险公司及时补救的权力,也给了我们充分享受保障服务的权力。

两年后就会赔吗?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万能的,保险公司会判断你是否为蓄意骗保,不同的案例最后的理赔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

因未如实告知而造成的理赔纠纷,在法庭判定的时候,需要先由保险公司进行举证,证明投保人蓄意隐瞒。如果无法举证,则判定理赔。如果举证有效,则再由消费者进行举证,证明自己不是蓄意骗保。最后的判定的结果是由双方拿出的证据而定的。

1.投保时未发病

投保时只是隐瞒了身体有某种疾病隐患,但并未发生保险事故。这种情况下,过了两年抗辩期之后,保险公司即使查出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也要照常理赔。

假如A先生有吸烟史,但在重疾险的健康告知时予以否认。5年后,A先生因长期吸烟患上肺癌,虽然当时他隐瞒了自己的吸烟史,但因已过两年抗辩期,保险公司应给付基本保险金。

2.投保前已发病

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却故意隐瞒,在两年抗辩期结束后申请理赔,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依旧是有权力拒绝并解除合同的。

身体隐患会增加风险几率,但也不代表一定就会出险。

假如A先生已经患上肺癌,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他在投保时蓄意隐瞒,即使过了两年期限,保险公司依旧是不予理赔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3.两年内发病,两年后申请理赔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保险人隐瞒了身体状况,并在两年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但他没有及时报案,而是等到两年抗辩期结束后,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是在两年之内患病的,那么即使你过了两年抗辩期,也依旧得不到理赔。

假如A先生隐瞒了自己曾因肺炎住院的病史,并在合同生效一年后患上肺癌。但他有意欺瞒拖延,等过了两年之后,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如果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故意隐瞒了事实(事实上,他的病史也可以查到),甚至资料是伪造的,保险公司仍然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的订立,应以双方诚实信用为前提,法律不保护受骗者,更不能成为受骗者行骗的工具。很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投保,得到保障,但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也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原则。做诚实的人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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