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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政策内容?是否推荐购买商业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属于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又是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今天我们来具体聊一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问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社会医疗救助,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时鼓励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这种“双保险”可使参保人医疗费用得到更多的补充,切实保障劳动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时,既要考虑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抗御风险能力,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又要考虑到地区间经济发展和医疗消费水平的差异。如果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过低,在县(市)以下统筹,保险基金共济能力较弱,难以抵御风险;如果统筹层次过高,直接搞省级统筹,地区间的差异过大,目前的管理水平也难以适应,显然条件是不成熟的。因此,我国目前基本上是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中央、军队和省属单位实行属地管理,有利于医改平衡、健康地发展。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

2019年城镇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办法

1)、城镇个人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

本省范围内的下列人员可依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补充医疗保险:

(一)在依法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其它个体经济组织中就业的人员;

(二)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

(四)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或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以上人员统称城镇个人。

2)、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一)城镇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以本人所在市、县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缴费比例档次,

1.按照8%的比例缴纳;2.按照6%的比例缴纳。一经选定5年内不再变动。

城镇个人可参加社会补充医疗保险。

(二)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数额,按照《海南省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确定。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核定,按季或年征收。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年度核定和征收。按季、按年征收的医疗保险费要在季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季或按年在季初或年初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缴纳。

(四)实施范围中,第(三)项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第(一)、(二)和(四)项范围的人员,按照6%比例缴纳费的4%部分和按照《条例》规定比例缴费应由单位或雇主缴纳的部分,可由个人垫付,个人有权要求单位或雇主补偿。

3)、医疗保险待遇

(一)城镇个人按照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享受不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1.按照8%规定比例缴费的,享受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支付的待遇;

2.按照6%比例缴纳的,2%计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帐户,4%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帐户,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按规定缴纳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按本办法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镇个人在缴纳医疗保险费一定时间后方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帐户及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1.缴费满6个月方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超过20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超过1000元;

3.缴费满1年以上的,按《条例》、《细则》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以城镇个人身份参保前已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未中断过缴费的,按本办法缴费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以城镇个人身份参保后未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未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1.以城镇个人身份参保后中断缴费时间累计在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欠缴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金额不超过补缴医疗保险费数额的2倍;

2.参保后中断缴费累计3个月以上的,视为停保,不再补缴;

3.停保后再次缴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按新的参保人员办法处理。

(四)以城镇个人身份参保后退休的,按照《条例》、《细则》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退休人员同等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休后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且以城镇个人身份缴费不足2年的;

2.曾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年且以城镇个人身份缴费不足1年的;

3.首次以城镇个人名义参保后,历年中断缴费的时间累计满1年的;

4.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的原工龄)不足15年的。

上述人员符合社会医疗救助规定的,其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救助范围。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相对的两种保险制度,比起社会保险作为政府政策,而商业保险则是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营利性的医疗保障。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各大保险公司的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也顺应形势,逐渐多了起来。大家可以登录太平洋保险官网详情了解各种商业保险险种,为自己选购合适的商业保险来承担一定的风险损失保障自身利益。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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