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保险金额不能低于保险价值
一、典型案例
某商场商户在保险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主要投保财产为存货(家具),保险金额为4.0万元。
2020年,客户向保险公司报案称,暴雨造成家具受损。
二、案例分析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立即与客户联系了解情况,并按约定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经过现场查勘商场内存货(家具)有过水受损情况,在结合客户提供帐目清点货品,发现实际损失远超过保险金额。经过确认客户受损存货实际价值达40万元远超投保的保险金额。
三、案件结论
经过现场查勘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该保单的保险金额仅为存货保险价值的10%。查勘人员向客户解释保险法中规定“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本案保险公司只赔付损失的10%。
四、案件提示
建议客户在投保固定资产和存货时,准确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并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投保,避免不足额投保后,比例赔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