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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伪造事故现场,保险公司说NO 返回列表页>>

一、典型案例

2021423日晚,驾驶员李克军向我司报案,称其驾驶标的车行驶至昌吉市呼图壁县金地小区,拐弯躲避路边冲出一骑自行车小孩,致使标的车撞到小区内路灯杆,事故导致标的车前部严重受损。该案件因出险地较为偏远由我司出险地代查机构查勘现场。在查勘过程中并未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后车辆拖至乌鲁木齐维修时,定损员发现案件碰撞痕迹不符,随即与调查人员联系,并在系统中发起调查。经调查人员调查核实,本案为标的车车主去年酒驾肇事后逃逸,后车主找修理厂将车辆前部受损部位简单维修后与本案驾驶员协商伪造事故现场并向我司报案。

二、案例分析

在案件查勘现场过程中案件损失较大,且出险时间为夜间出险,出险地比较偏远,车辆驾驶员非被保险人本人。此类案件查勘时注意核实案件事故真实性,同时了解清楚驾驶员是否为被保险人允许驾驶员及双方关系,以及双方通话记录或微信记录等。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款)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免除第(捌)条第二款之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