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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投保时要准确了解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返回列表页>>

【案例】

王女士于2021年6月通过朋友介绍,在A业务员处购买交强险和商业车险。A业务员称“商业险要多买几个险种,这样才能保全,保得越多赔得越多”。听了A业务员的劝说后,王女士购买了交强险和以下商业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险。

8月,王女士驾车开过积水路面时,车辆熄火,经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其车辆发动机进水后损坏。同时,保险公司以其投保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险为由,对其损失予以拒赔。

【案例分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六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规定:“保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案中,王女士投保了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险,根据该附加险规定及本次事故核实结果,保险公司对其车辆因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负有赔偿责任。

【提示】

客户投保车辆保险时,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选择更适合自己驾驶习惯的险种进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