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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以案说险—酒后换驾,拒绝赔偿 返回列表页>>

一、典型案例

2022年3月17日22时40分,徐某向我司报案称本人驾驶标的车新B**于40分钟前在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平原林场乡道行驶时,因遇对向车辆会车时,碰撞路边树木,事故造成标的多处受损严重。

查勘员徐晓寅接到报案后,立刻联系报案人简单了解事故情况:高风险时段出险、单车事故且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本人,标的损失较大,出险地点在距离县城50公里左右的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平原林场。随后立刻赶往事故现场,通过查勘员“敏锐的嗅觉”,发现车内有酒味,现场对驾驶员询问事发经过详情、现场做询问笔录、查看驾驶员通话记录,掌握细节证据并让驾驶员坐在驾驶位还原开车姿势,火眼金睛发现驾驶位空间与驾驶员身材不符,且驾驶员叙述是借的车,但不知道车主姓名及电话,现场判断客户酒驾顶包的可能性较大,明确告知须调取监控,并警示酒驾顶包对自身的影响,驾驶员最终承认自己为酒驾顶包,与被保人互不相识。被保人酒驾出事故后,车内乘客联系驾驶员过来帮忙。随后与驾驶员共同前往被保人住处,告知其酒驾的事实,最终被保人承认酒驾放弃本次事故所有赔偿

二、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款)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免除第条第一款之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风险提示

机动车的实际驾驶员没有驾驶证或者醉酒驾驶,更换驾驶员报保险理赔的,属于保险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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