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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民生救助责任保险之房屋损失常见保险责任范围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

夏季雨季来临,本市普降暴雨或特大暴雨,导致数千户房屋及财产受损。我司第一时间开通民生救助责任保险绿色通道,快速查勘定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受损房屋的定损,并及时赔付受损客户。

【案例分析】

根据《(山东地区)灾害民生救助责任保险条款》第二部分房屋损失救助保险第六条: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合同载明承保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常住居民和非本地居民的房屋损失时,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或救助条例规定给付的救助金,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

(二)火灾、爆炸等特定意外事故,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的。

暴风暴雨属于自然灾害的范畴,属于保险责任,构成保险责任事故,触发民生救助赔偿条件。室内财产一般包括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服装、口粮和生活必需的非便携式的家用电器。

【消费者提示】

民生救助责任保险的主要特性:政府出资、覆盖面广、救助属性、保额较低。

民生救助责任保险之房屋损失的常见责任:洪涝、台风、风雹、雪灾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等特定意外事故。

商业险仍需购买:民生救助责任保险为社会救助属性、保额较低且责任范围有限,所承保的室内财产仅为必要的生活必需品,故不能替代商业保险,为保证您的房屋财产安全,建议您补充购买商业类保险,以期获得最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