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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月 | 以案说险  就餐过程中受伤该如何理赔?

太平洋产险甘肃分公司 2023-09-2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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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提示保险消费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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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保险公司的各项服务举措,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地选择、正确地使用保险产品和服务。今天我们通过真实案例,向大家提示保险消费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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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型案例 ○


     2023年,张先生在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就餐时,点了一盘铁板雪花牛肉,上菜时服务员因铁板把手太烫导致铁盘滑落,溅起的异物刺痛张先生眼睛。随即餐厅向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我司接到报案后,了解到张先生眼睛受伤情况,并得知张先生想与餐厅私了。结合伤情照片,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员迅速联系指导张先生前往医院就医。经检查,张先生被确诊为右眼巩膜穿通伤、右眼视网膜脱落,医院立即对其实施手术,经过一周的住院治疗,伤情得到有效恢复,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也进行了足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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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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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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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右眼睛受伤,只是简单地想与餐厅私了,没有第一时间想到前往医院就医,差点贻误伤情,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展现责任心与专业服务,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专业、全面地向消费者告知正确解决途径,避免伤者眼睛的重大伤害,充分发挥了保险保障和理赔专业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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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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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须牢记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得到专业指导与获得及时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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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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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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