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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等待期内出险可以理赔吗? 返回列表页>>

一、案件概述:

张先生于今年4月初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额300万元的健康险4月中旬,张先生因急性肠胃炎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由于未过保险等待期,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二、案件分析:

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核实,张先生于4月初购买的健康险是其首次投保该产品,根据该保险中的条款约定“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者重新投保本保险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等待期”,而等待期内发病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因此,由于4月中旬张先生发病时仍在该保险等待期内,其在此次发病期间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无需进行赔付

三、消费者提示:

投保人应充分了解所投保产品的条款细则,尤其是特别约定及免赔事项,这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时是否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例如本案中所涉及到的保险等待期,通常在健康险及意外险类的保险产品中出现,且关于首次投保与续保的约定并不相同,因此投保人在选择投保时应了解清楚具体的约定事项,尽可能避免出现无法理赔的情况。

(本案例由中国太保产险汕尾中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