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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经营原则

如今保险行业的发展一片大好,是市场中的一大焦点。有许多的朋友们都好奇保险到底有哪些业务,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即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对保险公司依法承保的险种作出明确限制。从保险类型来看,保险业务可分为三类:(1)财产保险业务。这里的财产保险是广义的,保险标的除有形财产和静态财产外,还包括无形利益和动产,即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海上保险、农业保险等险种。(2)人身保险业务,它以人的身体、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3)再保险业务,包括分出保险和分入保险。由于保险业之经营成败对社会影响甚大,因此法律上对其经营范围不能不加以相当限制。其限制的情形和内容主要可以概括为:分业经营主义、禁止兼业主义和保险专营主义三大规则。

保险分业经营,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并不是无所不包的,财产保险业以经营财产保险为限;人身保险业以经营人身保险为限;同一保险人只能经营财产保险或者人身保险一种业务,而不得既营财产保险,又营人身保险。

所谓禁止兼业原则,即保险公司不得同时经营非保险业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能在经主管机构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兼营法定范围以外之业务,更不能从事非保险业务的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原则上只能专门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该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保险业的竞业禁止,维护商业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业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它是一项由数百万单位和公司参与的经济活动;同时,由于保险业的经营对象是危险,其风险程度比一般工商业企业要高,从事保险业经营的条件比其他性质的行业均要严格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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