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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的逐渐普及,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同时汽车的增多也给道路增添了不少的麻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汽车保险的出现就为车主朋友们解决了不少的担忧,今天我们就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汽车保险的知识。相信很多车主在生活中都遇到过这样的麻烦,他们在购买交强险后需要理赔时,混淆了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损失了很多利益。下面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

关于交强险赔偿对象,有专家表示,交强险主要是对第三者进行的赔偿,而本车驾驶员和车上的人员并不在第三者的责任范围内,如果交通事故导致本车驾驶员和车上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据热心网友统计,大概有一半以上的车主都不明白第三者的范围,所以在遇到事故的时候,发生了很多纠纷,因此了解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很有意义的。

我们在了解了交强险赔偿对象后,需要对它的免责范围也有一定的了解,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1.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酒后驾车的。

3.被保险车辆在被盗期间遇到交通事故的。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5.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身亡的丧葬费用和其它费用,道路交通责任人应该负责。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的限额。

2.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在购买汽车保险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汽车保险的相关知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的利益。以上为大家介绍了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只有全面了解了赔偿对象和免责范围,才能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少一些被动的情况,多多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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