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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作用工伤治疗期间工资标准规定

工伤保险的用处正是保障职工因工受伤时应有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和因伤休假的工资赔偿,那么工伤治疗期间工资标准又是什么规定呢?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标准规定

报销医疗费,但是受伤无法上班期间月工资只给1100。请问是否合理。

本人这个月受工伤,公司答应负责医疗费,但是关于受伤期间无法上班的误工费也就是月工资,公司只给所谓的一千一基本工资。本人每月工资拿到手是3800加另外的交通餐补,提成奖金这些由于没到公司规定的时间,所以一直没有。。每月拿的就是单纯的工资(3800被公司拆成了所谓的基本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组成,不包含提成和奖金。)。如果我不受工伤,我是可以照常上班的,那我只要上满一个月,我的工资就是3800。现在受了工伤,公司就说我受伤无法上班期间每月只发放我所谓的1100基本工资。请问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回复:工伤治疗期间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规定支付,工资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单位不支付,请您向工作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工资待遇可享受多长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也是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就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根据本人的实际伤残情况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请注意,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

由于工作性质需要大量搬货拉货造成的肌腱损伤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

本人在超市上班,每天需搬货拉货多次且频繁,每件货物至少三五十斤重,于六月初上班期间出现左手无法动弹,肿胀疼痛情况,医院检查结果为肌腱损伤,手腕关节屈肌腱鞘炎。公司不承认我属于工伤,说只有造成残疾死亡才属于工伤,或者被他人造成伤害才属于工伤,并举例说自己搬货造成的受伤属于意外,搬货时候被别人撞到造成受伤才属于工伤。说我不是被他人造成的伤害,也没有残疾死亡,只给我按意外险算。让我停岗休息,医疗费可以报销,但是工资只赔付每月1100的所谓基本工资。我每个月不带奖金的全额工资都是3800。请问下,我这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还是说属于工伤中的职业病。

回复:关于您讲述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或职业病请咨询市人社局医保科。

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仍有责任负担员工的损失,这就是工伤保险带来的职工福利。当然工伤保险虽然对于职工因伤住院一定的赔偿,这里也建议每个人要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多重保障,多重报销,能够减少更多的经济负担。

现在住院医疗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需住院治疗而支出的各项费用负保险给付责任的健康保险。目的在于解决被保险人因住院而产生的高额费用支出问题。大家想要详细了解住院医疗保险,可以登录太平洋保险官网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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