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关于事业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宣布,今年开始,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近日,劳保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被分为3类情况: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

胡晓义表示,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参保工作;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暂时未参保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都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哈尔滨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开门红保险超详细介绍!不要... 2026-03-20
  • 太平洋颐护金生终身护理险怎么样... 2026-03-05
  • 2026养老分红险选购指南!看懂这... 2026-02-27
  • 2026年开门红产品哪家强?中国太... 2026-02-20
  •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不同级别医院... 2026-02-16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