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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宣布,今年开始,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近日,劳保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被分为3类情况: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

胡晓义表示,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参保工作;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暂时未参保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都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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