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摩托车主出车祸身亡获公司赔偿后又向保险索赔案件

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主身亡。在货车所在公司同意赔偿36万元后,死者家属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如今,已获赔偿,还能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呢?这成了本案庭审激辩焦点。
2011年1月17日中午,阿松(化名)驾驶一辆摩托车与一家纸业公司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阿松死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阿松负事故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2011年12月份,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阿松的家人与纸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阿松身亡造成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116万多元,由纸业公司一次性支付损失36万元,各方关于本次事故纠纷就此解决,再无其他争议。而在事故发生后,纸业公司也收到保险公司交付的交强险项下理赔款1万元。
就在今年3月份,阿松的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2万元。他们还同时将纸业公司列为第三人。思明区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大货车车主)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允许受害人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前提,是被保险人未履行赔偿责任,而且怠于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并未怠于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且已向受害人履行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而非向受害人支付。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阿松家人的诉讼请求。
摩托车主出车祸身亡获公司赔偿后又向保险索赔厦门网-厦门商报讯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主身亡。在货车所在公司同意赔偿36万元后,死者家属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保险公司拒绝为郎溪货车事故买单宣城中院判赔
下一篇:保险理赔专家谈南京英菲尼迪醉驾致死案有关赔偿金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