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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协会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旅游保险知多少

“应该禁止在保险销售中使用‘全险’一词,否则极易被扣上欺骗或误导的帽子。”6月30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与太平洋车险相关负责人,在央广经济之声天天315栏目中公开呼吁。 车险解读  “车险里没有全险!使用全险概念向消费者兜售产品,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买了全险,所有事故都能全陪。一旦车主遇到保险免赔的事故,就极易发生纠纷。拿太平洋电话、网络销售来说,就已经全面禁止用‘全险’做销售话术。”太平洋产险车险理赔部负责人吴先生如是说。  据了解,所谓的“全险”通常指的是车险中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险”。但还有很多特殊的事故需要单独投保附加险才可获得赔付,常用的附加险如: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涉水险和自燃险等都需要单独购买。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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