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定期养老保险之索赔和救助条款

(一)污染危险
  序号为第7条的“污染危险”条款的内容与1983年ITC-H同名条款相比变化不大,承保由于政府当局以其权利为防止或减少因应由养老险人负责的养老险船舶的损害直接引起的污染危险或其威胁采取行动而造成的养老险船舶的全损,而不承保由此造成的船舶的部分损失。
  (二)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条款”的序号为第10条。由于本套条款不承保养老险船舶的单独海损修理,故索赔通知条款中没有有关“招标”的内容。索赔通知的内容与1983年ITC-H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三)共同海损和救助条款
  序号为第11条的“共同海损和救助条款”共有5款,其中后三款在内容上与1983年ITC-H同序号的同名条款后3款完全相同,其内容涉及到共同海损理算规则、空船共同海损以及强调共同海损是为了避免承保危险而引起的。
  本条第l款的内容与1983年ITC-H相应条款第1款前半部分的内容相同,规定本养老险承保养老险船舶分摊的救助、救助费用和/或共同海损,且受不足额养老险的制约。而本条第2款的内容则改变了1983年ITC-H相应条款第1款后半部分的内容,重申对于养老险船舶的部分损失除养老险船舶应分摊的共同海损损失、损害外,本养老险人不予负责。而且对于养老险船舶应分摊的共同海损损失,被养老险人无权要求养老险人在共同海损分摊前优先予以赔偿。这一规定不同于1983年ITC-H的规定,也改变了英国1906年(海上养老险法》关于共同海损牺牲赔偿的规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养老险责任终止的情况
下一篇:航程养老保险的运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