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大冶3月起推行“医责险” ,保险公司赔付医疗事故

昨日,记者从大冶市卫生局获悉,3月起全市所有二级、一级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大冶市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法案》的要求进行投保,因医院责任发生的医疗事故,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双方合作开展的医疗执业责任保险业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及承保区域范围内,依法开展医疗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发生医疗纠纷,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依照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由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负责赔偿。

按照要求,参加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机构要为每个医务人员投保,同时,医院的每张病床和每台手术,也都要缴纳保费。参保后,因为医生过失引起的医疗事故,或者病人特殊情况引起的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等,只要患者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就将根据约定赔偿。

医疗责任保险费将按年度统一缴纳,计入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并在医疗支出直接摊销,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者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基本医保转移怎么做?
下一篇:35种重疾分别包括哪些疾病?重疾险承保范围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