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2年5月,李某家中电气短路引起火灾,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对火势展开扑救,很快将明火扑灭,但因火势猛烈,导致房屋装修及室内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李某想起自己购买了家财险,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配合清理受灾现场后,剔除了不属于保单保障范围的部分损失,最终核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付了此次事故的财产损失8万余元。
案例评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本案结论
本案中李某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事故情况,积极配合保司提供受损财产相对应的票据等资料进行佐证,相关部门对事故认定清晰,保险公司快速理清赔偿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案例启示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各式各样的新家电被广泛推广使用,但家电短路火灾的事故也在不断发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家用电器不要带“病”工作,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除此之外,还要及时更换插线板,以免插线板因为长时间使用老化,造成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相关的证明材料,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清赔偿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案例简介
2022年5月,李某家中电气短路引起火灾,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对火势展开扑救,很快将明火扑灭,但因火势猛烈,导致房屋装修及室内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李某想起自己购买了家财险,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配合清理受灾现场后,剔除了不属于保单保障范围的部分损失,最终核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付了此次事故的财产损失8万余元。
案例评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本案结论
本案中李某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事故情况,积极配合保司提供受损财产相对应的票据等资料进行佐证,相关部门对事故认定清晰,保险公司快速理清赔偿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案例启示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各式各样的新家电被广泛推广使用,但家电短路火灾的事故也在不断发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家用电器不要带“病”工作,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除此之外,还要及时更换插线板,以免插线板因为长时间使用老化,造成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相关的证明材料,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清赔偿责任,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