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警示
今天我们一起了解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安全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01黄某洗钱案
案情简介 黄某为原银行信贷员,与朱某成(上游犯罪人员)有亲属关系。朱某成等人在2017年至2020年间通过海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集资,以高收益为诱饵,骗取公众资金超过3亿元人民币。黄某在2018年至2019年间协助朱某成洗钱,将2306.7万元资金分散存入多个“傀儡账户”,并通过换汇手段转移资金至境外。黄某还帮助朱某成将资金转移回境内,并从中获利60余万元。2020年,黄某在朱某成的海某公司无法兑付集资款后,代为出售朱某成的汽车并转移资金,同时协助朱某成偷渡至境外。
洗钱手法 黄某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协助朱某成跨境转移资产,再将资金转移回境内,实现资金“清洗”。
02张某、宋某虚拟货币洗钱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份,宋某通过视频号认识了一名自称为某军队教官的张某,后二人加上了QQ好友。张某称因自身身份原因无法操作虚拟币,但可以带她挣钱,需要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张某提供的不同人的资金并取现。后涉案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止付,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23年9月24日,宋某退赔本案关联被害人刘某30000元。2024年6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洗钱手法 宋某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帮助张某取现38万余元,然后编造虚假用途将取现的钱通过银行柜台转入张某指定的账户,通过此方式买进卖出虚拟币挣钱。
03陈某等保险诈骗自洗钱案
案情简介 2019年以来,朱某华在经营汽车修理服务公司期间,伙同邓某、陈某等10人故意制造16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26.8万元。2020年10月3日,朱某华制造事故后,安排邓某冒充驾驶员报案,骗取理赔金2.92万元,其中2.8万元转入邓某账户,1200元转入汽修厂账户。邓某明知款项非法,仍协助转移资金。2021年5月9日,朱某华故意淹没车辆制造事故,并安排陈某冒充驾驶员报案,骗取3万元理赔金后转给朱某华。邓某、陈某的犯罪行为在其收取保险金时已既遂,企图逃避有权机关侦查,非保险诈骗犯罪的自然延伸,随后陈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转移赃款,构成自洗钱犯罪。
洗钱手法 朱某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邓某、陈某提供自身银行账户收取保险金,为躲避资金追踪、筛查,通过转账方式转移赃款,实施对赃款的“漂白”。
风险提示
为了避免您上当受骗,沦为洗钱“工具人”,富德产险温馨提示您和您的家人:
1.务必选择合法正规的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清洗“黑钱”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2.不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金融账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3.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保单,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非法活动。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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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一起了解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安全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01黄某洗钱案
案情简介 黄某为原银行信贷员,与朱某成(上游犯罪人员)有亲属关系。朱某成等人在2017年至2020年间通过海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集资,以高收益为诱饵,骗取公众资金超过3亿元人民币。黄某在2018年至2019年间协助朱某成洗钱,将2306.7万元资金分散存入多个“傀儡账户”,并通过换汇手段转移资金至境外。黄某还帮助朱某成将资金转移回境内,并从中获利60余万元。2020年,黄某在朱某成的海某公司无法兑付集资款后,代为出售朱某成的汽车并转移资金,同时协助朱某成偷渡至境外。
洗钱手法 黄某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协助朱某成跨境转移资产,再将资金转移回境内,实现资金“清洗”。
02张某、宋某虚拟货币洗钱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份,宋某通过视频号认识了一名自称为某军队教官的张某,后二人加上了QQ好友。张某称因自身身份原因无法操作虚拟币,但可以带她挣钱,需要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张某提供的不同人的资金并取现。后涉案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止付,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23年9月24日,宋某退赔本案关联被害人刘某30000元。2024年6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洗钱手法 宋某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帮助张某取现38万余元,然后编造虚假用途将取现的钱通过银行柜台转入张某指定的账户,通过此方式买进卖出虚拟币挣钱。
03陈某等保险诈骗自洗钱案
案情简介 2019年以来,朱某华在经营汽车修理服务公司期间,伙同邓某、陈某等10人故意制造16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26.8万元。2020年10月3日,朱某华制造事故后,安排邓某冒充驾驶员报案,骗取理赔金2.92万元,其中2.8万元转入邓某账户,1200元转入汽修厂账户。邓某明知款项非法,仍协助转移资金。2021年5月9日,朱某华故意淹没车辆制造事故,并安排陈某冒充驾驶员报案,骗取3万元理赔金后转给朱某华。邓某、陈某的犯罪行为在其收取保险金时已既遂,企图逃避有权机关侦查,非保险诈骗犯罪的自然延伸,随后陈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转移赃款,构成自洗钱犯罪。
洗钱手法 朱某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邓某、陈某提供自身银行账户收取保险金,为躲避资金追踪、筛查,通过转账方式转移赃款,实施对赃款的“漂白”。
风险提示
为了避免您上当受骗,沦为洗钱“工具人”,富德产险温馨提示您和您的家人:
1.务必选择合法正规的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清洗“黑钱”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2.不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金融账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3.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保单,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