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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社会保险,该怎么维护权益

事业单位除了会有正式工,还会因为需要而聘请一些临时工,由于这些临时工并不是长期需要,所以有些事业单位就会不给这些临时工缴纳社保。那么,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社会保险,该怎么维护权益?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社会保险,该怎么维护权益?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公司没为员工交纳社保,可以拿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条、工作证等可以证明在单位工作的证据都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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