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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2020年疫情的爆发对于我们国家的就业形势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受疫情影响,有不少的小伙伴们面临着失业的痛苦,那么失业之后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呢?其实有一项保险是专门为失业而保障的,那就是失业保险。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失业保险的信息,小编干脆整理了有关条例,一起学习下!

失业保险虽然可以在我们失业的时候给予我们一定的保障,但是它的领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非本人意愿而离职的。

其主要含义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采取胁迫手段,逼迫员工辞职的;三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拖欠职工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辞职的,也属于非本人意愿而离职。

2、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保险登记,有再就业意愿。

如果同时满足前两个条件,但未进行失业登记,不参加再就业培训,那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从2020年起,为应对防疫期间及以后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最新通知,优化失业救济金领取。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为2019年12月。失业人员的领金期限、就业失业状态、法定退休年龄可通过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身份证信息等内部信息比对确定。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金条件进行审核,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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