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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原车配件尽量修复,低碳环保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29日,海口市陈女士驾车不小心刮到墙角,导致车辆右前大灯单独轻微刮损。后经过查勘员到店定损,认定该大灯可予以修复处理。但车主陈女士声称车辆是一年内新车,不同意修复处理意见,并多次致电要求给以更换,否则将继续投诉。

经我司多次联系客户沟通,根据保险合同耐心解释:大灯刮花损失轻微,修复即可,也不会影响车辆的美观及行驶安全,且更换大灯赔付后来年保费也会增加,而维修花费较少。最终客户同意按修复方案核定,我司协调外修厂家给予优惠价格维修,客户自付维修费用后注销案件结案。

【案例分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十六条载明: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车辆部分配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维修后,可以完全达到原配件的外观原貌及安全技术标准,且可以提供质保,广大车主可以放心使用。

【消费提示】

1、车辆原车配件是由汽车品牌商许可的固定供应商制造并提供,为保证车辆出厂质量检测合格,汽车品牌商对这些汽车零件制造商的生产要求会比较严苛,稍微有一点瑕疵都会被退货,故原车自带的配件会更好。

2、 配件修复可以大幅度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维修垃圾的产生,是低碳环保的先进技术手段

3、部分损失轻微的汽车配件,经过修复后,完全可以恢复车辆原貌及使用标准,且由于修复成本较低,相较于来年保费的增长可以综合考量是否销案处理,以保持来年续保的优惠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