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关注职业类别告知,获得有效保险保障 返回列表页>>

案例简介

12月某天,赵女士向保险公司报案,其父亲在工地意外摔伤,要求赔偿住院医疗费。保险公司在详细了解事故情况后告知,该医疗费用无法予以理赔,赵女士很疑惑。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赵女士父亲自行在网销渠道投保的该款产品仅承保职业类别为1-3类的人员,即职业类别超过3类的人员无法投保。一般职业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为1-6类,数字越大职业风险越高。经核实,赵女士父亲在工地从事具体的打桩工作,不符合该款产品的投保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赵女士父亲自行在网销渠道投保时未如实勾选职业类别,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消费提示

为避免出现案例中赵女士这样的尴尬情况,小常保提醒广大消费者:

投保时一定要做好职业类别告知,严禁避“高”就“低”,隐瞒高风险职业类别,一旦职业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险保障。

【以案说险】关注职业类别告知,获得有效保险保障
常州分公司 2022-05-16 3

案例简介

12月某天,赵女士向保险公司报案,其父亲在工地意外摔伤,要求赔偿住院医疗费。保险公司在详细了解事故情况后告知,该医疗费用无法予以理赔,赵女士很疑惑。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赵女士父亲自行在网销渠道投保的该款产品仅承保职业类别为1-3类的人员,即职业类别超过3类的人员无法投保。一般职业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为1-6类,数字越大职业风险越高。经核实,赵女士父亲在工地从事具体的打桩工作,不符合该款产品的投保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赵女士父亲自行在网销渠道投保时未如实勾选职业类别,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消费提示

为避免出现案例中赵女士这样的尴尬情况,小常保提醒广大消费者:

投保时一定要做好职业类别告知,严禁避“高”就“低”,隐瞒高风险职业类别,一旦职业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