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货车超载 害人害己 返回列表页>>

    案例简介

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右转弯时,车辆侧翻发生事故,造成标的车、立交桥护栏、绿化苗木,充电站围墙及充电设备受损经交警认定,驾驶员张某超速且超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本次事故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立交桥护栏、绿化苗木,充电站围墙及充电设备等物损完成赔付,但标的车因超载不属于机动车损失险赔付范围,属于免责事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标的车损失。后被保险人商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标的车辆损失,经一审法院审理,驳回诉讼请求,原告商某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解析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第十条载明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三)被保险人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人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准标明的最高时速。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本案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记载驾驶员张某超速且超载是导致事故的一方面原因,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此,货车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对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责任限额内赔偿;对于自身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消费提示: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为法律禁止性行为,不仅会导致自己车辆损失得不到保障,而且会对自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根据法律法规,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分,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案说险】货车超载 害人害己
陕西分公司 2023-09-22 24

    案例简介

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右转弯时,车辆侧翻发生事故,造成标的车、立交桥护栏、绿化苗木,充电站围墙及充电设备受损经交警认定,驾驶员张某超速且超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本次事故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立交桥护栏、绿化苗木,充电站围墙及充电设备等物损完成赔付,但标的车因超载不属于机动车损失险赔付范围,属于免责事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标的车损失。后被保险人商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标的车辆损失,经一审法院审理,驳回诉讼请求,原告商某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解析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第十条载明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三)被保险人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人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准标明的最高时速。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本案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记载驾驶员张某超速且超载是导致事故的一方面原因,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此,货车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对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责任限额内赔偿;对于自身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消费提示: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为法律禁止性行为,不仅会导致自己车辆损失得不到保障,而且会对自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根据法律法规,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分,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