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切勿超载行驶 返回列表页>>

2023年6月,刘某驾驶车辆在宁夏固原市隆德县路段行驶时,车辆倾覆,造成标的车受损,经现场查勘核实,标的车核定载质量为1.2吨,刘某驾驶车辆实际载货4.6吨,车辆严重超载。刘某驾驶货车超载装载货物行驶,因超载运行制动不及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交警判定刘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核实,刘某驾驶的车辆超载行驶行为,不属保险责任,引发保险理赔争议。

案例中,事故发生时,标的车超载行驶无法及时制动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造成两车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该条中的“严禁超载”的“严禁”属于法律禁止性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将“超载”作为保险免责事由的,只需在免责条款中提示即可,不需特别说明,保险公司只要证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到保险条款,就可以证明保险公司履行了免责条款说明义务,超载,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及商业险予以拒赔。

超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据统计,超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为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驾驶员们重型车辆上路拒绝超载。

【以案说险】切勿超载行驶
宁夏分公司 2023-10-27 40

2023年6月,刘某驾驶车辆在宁夏固原市隆德县路段行驶时,车辆倾覆,造成标的车受损,经现场查勘核实,标的车核定载质量为1.2吨,刘某驾驶车辆实际载货4.6吨,车辆严重超载。刘某驾驶货车超载装载货物行驶,因超载运行制动不及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交警判定刘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核实,刘某驾驶的车辆超载行驶行为,不属保险责任,引发保险理赔争议。

案例中,事故发生时,标的车超载行驶无法及时制动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造成两车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该条中的“严禁超载”的“严禁”属于法律禁止性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将“超载”作为保险免责事由的,只需在免责条款中提示即可,不需特别说明,保险公司只要证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到保险条款,就可以证明保险公司履行了免责条款说明义务,超载,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及商业险予以拒赔。

超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据统计,超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为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驾驶员们重型车辆上路拒绝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