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加装有风险,爱车须有道 返回列表页>>

案例简介

某天,王某驾驶大型厢式货车,拐弯时货箱尾部的导流板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其车辆损失一万余元。

王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核实发现王某车辆尾部导流板非车辆出厂配置,属于后期加装,且加装后未就该情况向保险公司进行告知,故告知事故损失属于商业险除外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机动车商业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十三条下列原因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三)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

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有义务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车辆的真实情况。车辆改装会改变车辆的性能和风险状况,如未告知,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并确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保险合同是双方的法律约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条件。对于未经同意的车辆改装导致的损失,通常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消费提示

为避免案例中王某的情况,在此,小常保提醒广大车主注意:

1.车主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加装前,要了解关于汽车改装、加装的法律规定及保险理赔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应当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保持车辆原始状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改装,以降低保险风险和理赔纠纷的可能性


【以案说险】加装有风险,爱车须有道
常州分公司 2024-07-24 12

案例简介

某天,王某驾驶大型厢式货车,拐弯时货箱尾部的导流板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其车辆损失一万余元。

王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核实发现王某车辆尾部导流板非车辆出厂配置,属于后期加装,且加装后未就该情况向保险公司进行告知,故告知事故损失属于商业险除外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机动车商业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十三条下列原因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三)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

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有义务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车辆的真实情况。车辆改装会改变车辆的性能和风险状况,如未告知,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并确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保险合同是双方的法律约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条件。对于未经同意的车辆改装导致的损失,通常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消费提示

为避免案例中王某的情况,在此,小常保提醒广大车主注意:

1.车主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加装前,要了解关于汽车改装、加装的法律规定及保险理赔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应当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保持车辆原始状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改装,以降低保险风险和理赔纠纷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