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停车不当引发事故,责任归属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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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应当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主动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允许停车的区域内,但为图方便,常有人将车辆随意停在路边,如因停车不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车主不仅将面临交警部门的处罚,还可能需承担因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案例简介

沈某驾驶车辆自南向北行驶至一处左转弯路口时,与自西向东行驶的宋某所骑电动车发生碰撞,此次碰撞造成了双方车辆的损坏,并且宋某电动车上搭载的一名乘客也受了伤。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之际,苏某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恰好停放在事故现场南侧的非机动车道内,这一停放位置严重阻碍了沈某和宋某的通行视线。

交警部门现场查勘后判定,沈某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主要责任违规载人负次要责任苏某因其不当停车行为,妨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次要责任。对此,苏某感到十分困惑与不解,他认为自己的车辆处于静止状态,并未参与行驶,为何仍需承担责任。

二、案件简析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案件中的苏某的不当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因为也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部分责任

三、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以案说险】停车不当引发事故,责任归属何方?
2025-04-08

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应当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主动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允许停车的区域内,但为图方便,常有人将车辆随意停在路边,如因停车不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车主不仅将面临交警部门的处罚,还可能需承担因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案例简介

沈某驾驶车辆自南向北行驶至一处左转弯路口时,与自西向东行驶的宋某所骑电动车发生碰撞,此次碰撞造成了双方车辆的损坏,并且宋某电动车上搭载的一名乘客也受了伤。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之际,苏某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恰好停放在事故现场南侧的非机动车道内,这一停放位置严重阻碍了沈某和宋某的通行视线。

交警部门现场查勘后判定,沈某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主要责任违规载人负次要责任苏某因其不当停车行为,妨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次要责任。对此,苏某感到十分困惑与不解,他认为自己的车辆处于静止状态,并未参与行驶,为何仍需承担责任。

二、案件简析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案件中的苏某的不当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因为也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部分责任

三、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