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消费者刘女士陪同家人到公园散步时,偶遇一位自称某保险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小陈的搭讪,表示其公司近期推出关爱残障客户的活动,提供残疾证明即可免费获得一份高额保障的大病保险。据悉,刘女士的爱人黄先生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左脚残疾,虽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但因家庭原因一直未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小陈得知情况后表示可以协助办理残疾人证明,但需要刘女士交付 200 元手续费及 500 元保证金,保证金在办好残疾证后全额退回。出于警惕,刘女士当时并未办理,并在回家后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进行核实。经核实发现,小陈并非正规保险工作人员,其以赠送保险保障活动为诱饵,真正目的在于骗取消费者“保证金”。官方客服热线工作人员提醒刘女士不要轻信,建议报警处理。
【消费提示】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第六十条规定: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残障人士与外界交流比较少,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弱,更需要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来源自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案例简介】
消费者刘女士陪同家人到公园散步时,偶遇一位自称某保险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小陈的搭讪,表示其公司近期推出关爱残障客户的活动,提供残疾证明即可免费获得一份高额保障的大病保险。据悉,刘女士的爱人黄先生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左脚残疾,虽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但因家庭原因一直未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小陈得知情况后表示可以协助办理残疾人证明,但需要刘女士交付 200 元手续费及 500 元保证金,保证金在办好残疾证后全额退回。出于警惕,刘女士当时并未办理,并在回家后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进行核实。经核实发现,小陈并非正规保险工作人员,其以赠送保险保障活动为诱饵,真正目的在于骗取消费者“保证金”。官方客服热线工作人员提醒刘女士不要轻信,建议报警处理。
【消费提示】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第六十条规定: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残障人士与外界交流比较少,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弱,更需要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来源自广西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