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投保前务必看清问明,避免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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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介

    2025年1月,刘某联系A保险公司业务员想为自己和家人投保意外险,但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详细了解保险产品相关内容,直接让业务人员帮其选择合适产品自己进行付款就行。业务员出于职业责任,提醒刘某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保障并对其自身情况进行如实告知,不要随意购买否则以后如有理赔可能会比较麻烦。随后业务员向其推荐几款适合的产品,并对产品的保障范围及免除责任条款进行了告知,次日刘某再次联系业务员咨询了几个条款相关问题,最终投保了一款健康保险,并对业务员的专业精神提出表扬。

二、案例评析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业务员主动履行说明义务,详细讲解保障范围及免责条款,充分保障了刘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体现了保险服务的专业性与合规性。

三、案例启示

     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说明义务,在投保环节明确告知消费者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信息,维护其合法权益。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投保单、保险条款等文件,特别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关键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充分了解产品后再作投保决定。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等信息,避免因隐瞒或遗漏导致理赔纠纷。



【以案说险】投保前务必看清问明,避免理赔纠纷
2025-05-22

一、案例简介

    2025年1月,刘某联系A保险公司业务员想为自己和家人投保意外险,但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详细了解保险产品相关内容,直接让业务人员帮其选择合适产品自己进行付款就行。业务员出于职业责任,提醒刘某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保障并对其自身情况进行如实告知,不要随意购买否则以后如有理赔可能会比较麻烦。随后业务员向其推荐几款适合的产品,并对产品的保障范围及免除责任条款进行了告知,次日刘某再次联系业务员咨询了几个条款相关问题,最终投保了一款健康保险,并对业务员的专业精神提出表扬。

二、案例评析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业务员主动履行说明义务,详细讲解保障范围及免责条款,充分保障了刘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体现了保险服务的专业性与合规性。

三、案例启示

     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说明义务,在投保环节明确告知消费者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信息,维护其合法权益。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投保单、保险条款等文件,特别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关键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充分了解产品后再作投保决定。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等信息,避免因隐瞒或遗漏导致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