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驾证手中握,行车隐患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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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孙某因酒驾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起初,孙某严格遵照交规,改变了出行方式,一段时间后开始“偷摸”驾车外出,一直“侥幸”未被查,之后孙某就彻底“放心”了,无视驾驶证被扣事实,开始正常开车外出。

某天(此时距其酒驾被查尚未满6个月),孙某驾车回家途中不慎撞上了同向行驶的自行车,自行车上人员李某倒地受伤,经过医院确诊为多发性脑挫裂伤,交警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之后,孙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告知本案损失需由孙某自行承担。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孙某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列明“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车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属于条款责任免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则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不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规定为伤者垫付了抢救费用,也有权向致害人(本案中的孙某)追偿。

关于交强险规定的“驾驶资格”,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共政策考虑,驾驶资格的取得不仅包括初次获取驾驶许可,也包括在有效期内合法持有和使用。孙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其驾驶资格事实上已被暂停,此时孙某不具备法律允许的驾驶条件。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明确规定,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所以保险公司对本次事故交强险部分的损失也不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综上,本案造成的所有损失最终都由肇事者孙某自行承担。

消费提示

为了避免发生案例中孙某面临的严重后果,特作如下提醒:

1、只有取得驾驶资格才被法律允许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等情形都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不被允许驾驶机动车。

2、交强险不是免责险,安全驾驶大于天,为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持证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不存任何侥幸心理,共同维护良好道路秩序。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发生事故,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有权追偿垫付款,情节严重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以案说险|驾证手中握,行车隐患少
2025-11-04

案例简介

孙某因酒驾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起初,孙某严格遵照交规,改变了出行方式,一段时间后开始“偷摸”驾车外出,一直“侥幸”未被查,之后孙某就彻底“放心”了,无视驾驶证被扣事实,开始正常开车外出。

某天(此时距其酒驾被查尚未满6个月),孙某驾车回家途中不慎撞上了同向行驶的自行车,自行车上人员李某倒地受伤,经过医院确诊为多发性脑挫裂伤,交警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之后,孙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告知本案损失需由孙某自行承担。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孙某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列明“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车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属于条款责任免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则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不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规定为伤者垫付了抢救费用,也有权向致害人(本案中的孙某)追偿。

关于交强险规定的“驾驶资格”,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共政策考虑,驾驶资格的取得不仅包括初次获取驾驶许可,也包括在有效期内合法持有和使用。孙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其驾驶资格事实上已被暂停,此时孙某不具备法律允许的驾驶条件。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明确规定,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所以保险公司对本次事故交强险部分的损失也不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综上,本案造成的所有损失最终都由肇事者孙某自行承担。

消费提示

为了避免发生案例中孙某面临的严重后果,特作如下提醒:

1、只有取得驾驶资格才被法律允许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等情形都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不被允许驾驶机动车。

2、交强险不是免责险,安全驾驶大于天,为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持证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不存任何侥幸心理,共同维护良好道路秩序。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发生事故,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有权追偿垫付款,情节严重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