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保险“断档”=风险“裸奔”:及时续保,莫让保障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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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2025年10月10日,张先生驾驶车辆在县区道路与刘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受损、刘先生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对方损失预估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然而,事故处理过程中张先生才发现,其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已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且未续保。因此还被交警扣车与罚款。

案例
   张先生因工作繁忙,忽略了保险公司之前的电话与短信续保提醒,也未主动关注保单有效期,导致车辆在“脱保”状态下行驶。此次事故中,伤者的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均需张先生个人承担,不仅要承担较大经济压力,还面临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风险提示:

1、交强险是车辆上路的“必持保障”,其保障期间具有连续性。建议车主主动关注保单到期日,设置电子日历或提醒,避免因疏忽导致保险“断档”,使车辆在风险中“裸奔”。

2、保险到期前,保险公司通常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续保,车主应注意接听、查看,并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续保手续,切勿因工作繁忙或抱有侥幸心理而延误。

3、车辆“脱保”期间若发生事故,车主不仅无法获得保险赔付,还需自行承担全部事故损失,并可能面临相关法律处罚。建议车主定期检查保单状态,保持保险有效,切实履行对己、对他人的安全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业务承诺或理赔依据。具体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以保险单、产品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敬请知悉。


【以案说险】保险“断档”=风险“裸奔”:及时续保,莫让保障留空白
2026-02-12

案例简介2025年10月10日,张先生驾驶车辆在县区道路与刘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受损、刘先生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对方损失预估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然而,事故处理过程中张先生才发现,其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已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且未续保。因此还被交警扣车与罚款。

案例
   张先生因工作繁忙,忽略了保险公司之前的电话与短信续保提醒,也未主动关注保单有效期,导致车辆在“脱保”状态下行驶。此次事故中,伤者的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均需张先生个人承担,不仅要承担较大经济压力,还面临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风险提示:

1、交强险是车辆上路的“必持保障”,其保障期间具有连续性。建议车主主动关注保单到期日,设置电子日历或提醒,避免因疏忽导致保险“断档”,使车辆在风险中“裸奔”。

2、保险到期前,保险公司通常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续保,车主应注意接听、查看,并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续保手续,切勿因工作繁忙或抱有侥幸心理而延误。

3、车辆“脱保”期间若发生事故,车主不仅无法获得保险赔付,还需自行承担全部事故损失,并可能面临相关法律处罚。建议车主定期检查保单状态,保持保险有效,切实履行对己、对他人的安全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业务承诺或理赔依据。具体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以保险单、产品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敬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