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不少私家车主为了增加收入,会在网约车平台注册接单,觉得“只是顺路赚点外快,应该没什么问题”。但现实中,这样的“小动作”可能让您在出险后陷入理赔困境。小王为了多一份收入,将家庭自用车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注册成为网约车辆。某日,小王在载客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小王负全责,双方车辆均受损严重。然而,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从事营运为由,不予赔付商业险。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剩余损失由小王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
按需投保投保时,请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对应的使用性质投保。
诚信告知
车辆使用性质发生改变时,车主需到车管所备案,变更登记证及行驶证使用性质,并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保单合同中的车辆使用性质,避免因未及时变更而遭受经济损失。
合规营运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具有经营性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资质的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属于非法营运,可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介绍
不少私家车主为了增加收入,会在网约车平台注册接单,觉得“只是顺路赚点外快,应该没什么问题”。但现实中,这样的“小动作”可能让您在出险后陷入理赔困境。小王为了多一份收入,将家庭自用车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注册成为网约车辆。某日,小王在载客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小王负全责,双方车辆均受损严重。然而,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从事营运为由,不予赔付商业险。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剩余损失由小王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
按需投保投保时,请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对应的使用性质投保。
诚信告知
车辆使用性质发生改变时,车主需到车管所备案,变更登记证及行驶证使用性质,并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保单合同中的车辆使用性质,避免因未及时变更而遭受经济损失。
合规营运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具有经营性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资质的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属于非法营运,可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