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保险欺诈背后的刑事代价 01 典型案例 2024年7月,李某驾驶车辆与罗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因车辆未投保,与罗某合谋,向交警部门虚假陈述事故经过、伪造事故责任认定,意图由保险公司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并约定由李某向罗某支付28000元作为补偿。 随后,罗某向交警部门提交虚假陈述材料,“主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在理赔审核中发现疑点,固定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3月,李某、罗某因保险诈骗罪被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02 案例分析 一、刑事责任: 二人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虚构事故原因、伪造证据材料、骗取保险金,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法律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虚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虚报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已支付保险金或支出费用的,相关人员应当退回或赔偿;欺诈行为将导致合同解除、保费不予退还等法律后果。 03 风险提示 1.认清保险欺诈: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事故原因、伪造相关证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行为,均属于保险欺诈,达到法定数额即构成保险诈骗罪。 2.严守法律底线:保险是风险保障工具,并非牟利手段。保险欺诈不仅推高社会保费成本、损害全体投保人利益,更会触犯刑法,留下终身案底。 3. 破除常见误区:“私下协商”“主动顶责”“虚构责任”均不能规避法律责任,合谋骗保属于共同犯罪,参与者均需承担刑事法律后果。 本案警示我们,任何企图通过欺诈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制裁。恪守诚信投保、依法合规理赔,是维护自身权益与保险市场秩序的共同准则。


以案说险 保险欺诈背后的刑事代价 01 典型案例 2024年7月,李某驾驶车辆与罗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因车辆未投保,与罗某合谋,向交警部门虚假陈述事故经过、伪造事故责任认定,意图由保险公司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并约定由李某向罗某支付28000元作为补偿。 随后,罗某向交警部门提交虚假陈述材料,“主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在理赔审核中发现疑点,固定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3月,李某、罗某因保险诈骗罪被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02 案例分析 一、刑事责任: 二人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虚构事故原因、伪造证据材料、骗取保险金,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法律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虚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虚报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已支付保险金或支出费用的,相关人员应当退回或赔偿;欺诈行为将导致合同解除、保费不予退还等法律后果。 03 风险提示 1.认清保险欺诈: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事故原因、伪造相关证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行为,均属于保险欺诈,达到法定数额即构成保险诈骗罪。 2.严守法律底线:保险是风险保障工具,并非牟利手段。保险欺诈不仅推高社会保费成本、损害全体投保人利益,更会触犯刑法,留下终身案底。 3. 破除常见误区:“私下协商”“主动顶责”“虚构责任”均不能规避法律责任,合谋骗保属于共同犯罪,参与者均需承担刑事法律后果。 本案警示我们,任何企图通过欺诈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制裁。恪守诚信投保、依法合规理赔,是维护自身权益与保险市场秩序的共同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