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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成都的住院报销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如今,在这个物价高涨的社会里,人们最恐惧的就是生病住院的事情了。现在的医疗费用可谓是没有最贵,只有更贵。随随便便一个小病小痛就得花上好几千。对于那些很多普通经济水平的家庭来说,生病住院就很有可能导致家庭出现严重的经济危机。

成都社保补充医疗险有哪些住院报销规定,这篇有详解但是如果大家有参保了社保补充医疗险的话,那么参保人在住院时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销赔偿金。

那么具体的住院报销规定又是怎样的呢?小编接下来就来给大家讲讲有关于成都市的社保补充医疗险的住院报销规定吧!

小编在网上为此查询了许多有关于成都市的社保补充医疗险的住院报销规定,它实际上是需要根据参保人的交纳年限来规定最后的住院报销标准的,规定参与成都市社保补充医疗险的参保人,在产生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总额,超出了出院时上一年全市职工3个月平均工资,即在1191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报销。

报销标准规定在交费满1年~3年的,可以报销300元;交费满3年~6年的;报销400元;交费满6年~9年的,报销500元;交费满9年~12年的,报销600元;交费满12年~15年的;报销700元;交费满了15年以上的参保人,报销可达2000元。除此之外,如果参保人本身持有多份社保补充医疗险并符合报销标准的,那么同样也可以按照上述的报销标准把报销进行重叠合算,但是一次性的合计报销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

由此可见,成都市的社保补充医疗险还是非常好的,从住院的报销标准来看,交纳年限越久,后期享受的报销金额就会越高。因此,大家在报销之前,最好先清楚一下自己的交纳年限比较好。

本文标签: 医疗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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