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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政策

最新车险政策有哪些变化? 零整比挂钩保险费

对于爱操心的车主来说,每到车子该续保的时候,就是颇为头疼之时。一方面,四面八方的保险公司电话轰炸,报出的保费也是参差不齐,选贵的怕吃亏,选便宜的怕受骗。另一方面,每年的车况都在变化,究竟该上哪些险种,自己搞不清楚,很可能该买的没买,不该买的倒是下了血本。买车险的确是一件烧脑的事情,而且,很可能会越来越烧脑。今年3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改革的细节方案。上个月开始,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地开始了改革试点。很显然,商业车险的改革已经越来越近,那么它将给我们的用车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呢?老标准沿用近十年费率标准亟需改善之所以要改革,自然是因为现有的车险制度已经跟不上行业和市场的变化。据了解,目前我国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主要是基于2006年制定的三套标准,其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和费率水平基本一致,一直沿用了将近十年,现如今看来,僵化的标准带来了许多问题。
首先,决定保险费率的因素非常单一,几乎只是参照车价来进折算,这与当前的市场环境产生了很大背离。比方说,一辆20万元的MINI和一辆20万元的丰田车相比,保费相差无几,但是一旦出险,两者的维修价格会有很大差别,理赔成本也完全不同。而一些车主驾车习惯很好,一年里面几乎没有出险记录,按照旧的标准却不能在保费上得到任何优惠体现。当然,现在也有不少保险公司有变通方案,一些出险记录较少的车辆在续保时能得到相应的优惠,这也恰恰体现出了针对不同车主、不同车型,在保费上一刀切是有失公平的。另外,基于原有的标准,大多数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也大同小异,各家除了在价格和营销上进行比拼,往往在车险产品的设计上没有新意。要知道,中国的汽车市场发展到如今,各色的车型各类的车主,他们组合在一起,需要的更是一种差异化的车险产品。但是现如今的车险市场,显然缺少这样的活力。
还有更迫切的一条,用了将近十年的老标准,在当前的解读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分歧。很多条款正在遭遇越来越多的争议,比如无责不赔、家庭成员人身伤害不赔等等。而这次改革的目的,也正是为了进一步去改善这些被争议的条款,做到真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零整比挂钩保险费 新车险计价更灵活基于目前商业车险改革的试点进展未来新商业车险很可能会在更多地方推广,也就是说,我们买车险将会出现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状况。那么,究竟都有哪些变化?我们整理了一些关键词。零整比零整比这个词或许有些车主还很陌生,所谓零整比,指的是车辆配件和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也就是该车型全部零配件价格总和与新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去年开始,就不断曝出一些品牌车型零整比爆表,甚至有不少一辆车更换全部零件的总价,足够买10辆同款车型的极端案例。过高的零部件价格,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必须承担更高的维修费用。改革后的商业车险,将会与车辆零整比挂钩。同样售价的车型,零整比越高的,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商业险费率,最终的保费也会水涨船高。此外,新车险条款对安全等级高、工时费低的车型也会厘定较低的费率。驾驶习惯一些老车主大概都有经验,头一年如果始终没出保,到了第二年续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往往会主动提出保费打折,这就是对于驾驶习惯好的车主的激励。而在新车险的计算标准中,驾驶习惯被正式纳入了考核指标中。在新的保费计算公式中,交通违法记录将关乎费率调整系数。驾驶习惯良好、出险频率低的车主保费将大幅降低。而驾驶习惯差、出险频率高的车主,保费可能会很吓人。
创新车险改革后的商业车险由基准保费、基准附加费用以及费率调整系数三部分组成。除了基准保费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定价外,其余两部分由保险公司自主测算决定,这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将定价权交给了企业,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这就意味着,未来到不同的保险公司询价,保费的差异很可能会很大,原来最低只到7折的保费,很可能会达到5折甚至更低。基于更激烈的市场竞争,保险公司有望丰富自己的产品,带来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商业车险保障和服务。扩大责任新的车险条款还扩大了保险责任,将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等情形纳入保险保障范围。除此之外,改革后的车险条款还优化了代位求偿机制。被保险机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有三种索赔方式,既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也可以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追偿,还可以由本车所投保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其向对方追偿。值得一提的是,新车险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和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避免保险覆盖出现真空期。总而言之,投保人能够享受到的保障比改革前多了不少。
市场化定价带来争议 不排除价格战的可能看得出来,这次发生在商业车险上的变革动作很大,搅乱了沉积了静十年的池水,也带来了一些人的隐忧。其中最直接的一点就是,放开了最低7折的低价限制后,保险公司是否会陷入无止境的恶性价格战之中,一味的强调低价,而在服务上缩了水。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必然会带来一些竞争激化的现象。但是基于保险行业当前的经营理念、管控能力,集体性的恶意竞价或许可以避免。对于车主而言,车险改革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未来计算保费会更加烧脑。以往很多车主就已经对保险单上的各种条款叫苦不迭了,如今再加上零整比、交通违法记录、行驶里程、车辆使用性质、绝对免赔额等等影响保费高低的因素。如果不多花点心思,恐怕会陷入更迷茫的云里雾里。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2016车险政策解读: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8月8日讯:记者19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自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届时它将与去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据介绍,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去年9月,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进一步统一、规范各公司交强险理赔服务行业标准,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机制。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工作组,制定并于近日下发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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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表示,将继续从维护广大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指导保险行业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保障功能。下一步,保监会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尽快研究实施交强险理赔单证标准化,规范并统一交强险理赔单证要求,从而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被保险人。

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倾覆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倾覆责任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非碰撞责任,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地震等。

B、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

C、其他意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包括风险免除(损失原因的免除)和损失免除(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

门诊报销具体的办理手续和政策是什么?

高血压是很多老年人都会有的病,但是现在年轻人也有许多患上了。关于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什么时间实施?具体的办理手续和政策是什么?

城乡居民 “两病”患者,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愿选择一个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用药的医疗机构。门诊用药使用统筹金年度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以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高血压患者降压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糖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为55%。已经认定为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不重复享受待遇。

保障对象

在省内参加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评审人员)。已通过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评审人员按照已有制度安排享受待遇。

保障水平

以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不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对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分别享受相应待遇。保障对象一般就近选取1家医疗机构作为个人“两病”门诊就医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将首诊医疗机构作为个人定点。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仅限符合条件的患者本人享受,年度报销金额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年底不结转,家庭成员不能享受。保障对象有断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待遇。

政策衔接

要做好与现有门诊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参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对“两病”锁定用药以外的其他药品费用以及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保障范围“两病”患者的费用,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保障对象病情严重,符合统筹地区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评审条件的,评审通过后按照统筹地区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同时停止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要做好与住院保障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入院标准,推动合理诊疗和科学施治。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统筹地区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不能同时报销“两病”门诊用药费用。坚决杜绝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

2019农村社会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农村社会保险新政策

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给人民一定的补偿,现在不仅劳动者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农村群众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农村社会保险的新政策是什么?

新农村社会保险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参保条件

根据政府颁发〔2010〕18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新农保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参加新农保;根据政府颁发〔2011〕156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调整为12个档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要求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在“意见”中明确,在个人缴费上,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给农村人民带来了更多的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对社会保险新政策的理解,社会保险新政策

新的社会保障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大家或许不是特别的清楚这个问题,随着通货膨胀的加剧,养老保障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自己的养老生活,很多人选择了养老保险,这使得人们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增加。有关部门旨在切实保护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台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保障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和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利转移和延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被保险人跨省流动就业的,由被保险人所在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保险人出具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之转移。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按1998年1月1日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计算,总转移率为12%,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缴费月计算转移率。

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新政策,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政策

新政策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普通外籍职工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具体保险项目,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这些流动人口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将有明显提高。

对于按照新政申请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所需准备的材料与一般规定并无区别。”即多出一份材料,其他地方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工记录登记表》

虽然新的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在外省城镇登记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障。但在新政策出台前,用人单位已经为外籍员工缴纳了综合保险,目前仍处于合同期。他们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是继续缴纳综合保险还是转入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需要说明的是,这类人群合同到期后如果与单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新一轮合同期内应当按此次新政规定,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另外,新政实施之后,单位新进外来从业人员,按规定应当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则必须按规定执行。

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新政策是什么,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新政策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人口提供基本保障的保险,是国家的既定政策,人们也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那么2014年上海最新的城镇保险政策是什么?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新政策

政策规定,所有符合条件的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符合条件的普通外来从业者可具体参保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加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这些外来人员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水平将得到明显提高。

外来人员按新政申请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需要准备的材料与一般规定相比差别不大,“就是多了一个材料,外地劳动力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工备案登记表

虽然新的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在外省城镇登记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障。但在新政策出台前,用人单位已经为外籍员工缴纳了综合保险,目前仍处于合同期,他们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是继续缴纳综合保险还是转入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需要说明的是,这类人群合同到期后如果与单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新一轮合同期内应当按此次新政规定,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另外,新政实施之后,单位新进外来从业人员,按规定应当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则必须按规定执行。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新政策,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是怎样的

欲了解更多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新政策,请参见以下介绍。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新政策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符合条件的普通外籍职工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具体保险项目。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这些流动人口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将有明显提高。

对于按照新政策申请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所需准备的材料与一般规定相差不大。”即多出一份材料,其他地方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工记录登记表。

虽然社保新政规定,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应当缴纳社保。但是新政出台前用人单位已经替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保,且目前还在合同期内的,可以协商决定是继续缴纳综保还是改交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需要说明的是,这类人群合同到期后如果与单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新一轮合同期内应当按此次新政规定,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另外,新政实施之后,单位新进外来从业人员,按规定应当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则必须按规定执行。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

大城镇就是俗称的城保,小城镇就是镇保,两者的缴费比例不同。

城保的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30%(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14%(单位12%,个人2%),失业保险3%(单位2%,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各为0.5%(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城镇保险缴费比例为25%,其中养老保险17%,医疗保险5%,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5%,即: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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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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