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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法出台实施,对社会保险制度起到法律政策支持的作用。
在此之前,社会保险制度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使其缺少明确的价值取向,降低了对人们合法社会权益的保障。那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准则有哪些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草案》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草案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表示,如此一来,明确了社会保险法制度的需求,其重点在于解决以前的退保问题和碎片化的问题。也有专家对草案的个别条款提出质疑。如参保人员因抢救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基本和合并实施等。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是社会保险法具体安排的补充说明,是对目前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的。

对于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第二章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 
关于工伤保险
第九条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十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的醉酒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当享受的工资福利和护理等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关于失业保险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超实用!个人社会保险的四大查询方法

按照规定,企业需要给员工购买一份社会保险,这不仅仅是给员工的一份保障,也是一份福利。但毕竟是公司代替员工去缴纳费用,当员工想要查询一些信息的时候该怎么办呢?今天就来讲一讲员工该如何查询个人社会保险。

超实用!个人社会保险的四大查询方法

社会保险包括了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参保人需要查询个人的社保信息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进行查询,即上网查询、电话查询、社保中心查询、触摸屏查询等方式。具体如下:

1、上网查询。参保人可直接登录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然后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再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社会保险的相关参保信息。

2、电话查询。参保人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所在地区号+12333”,根据语音提示按照语音所提示的步骤即可咨询个人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

3、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参保人对自己的社保相关信息和账号并不是很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社会保险中心的大厅进行查询相关业务信息。

4、触摸屏查询。有些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的办理大厅内会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参保人是可以根据触摸屏的相关提示输入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件号,即可查询个人社保的相关信息。

个人社会保险的查询方法还是比较多的,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上的四种方式方可查询个人社保的相关信息。其中,电话查询和上网查询比较方便,大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查询方式就可以了。

2021年社会保险相关疑难解答

今天给大家讲讲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帮助大家更好的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得到该有的福利。首先,什么是社保卡?

【答】:社保卡是社会保障卡的简称,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IC卡。社保卡是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身份凭证,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是参保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有效凭证,因此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看病可以吗?

【答】:现行我国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功能,是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凭证,也是参保人员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凭证。所以社保卡可以用于看病。如需了解详情请拨打12333。

【相关业务】:社保卡办理流程、社保卡补办流程

一、公司发了社保卡,不知看病能否使用社保卡?

【回复】:社会保障卡一般具有医疗保险功能,看病时候可以使用。但具体使用范围必须根据参保险种而定。例如参加深圳住院医疗保险的,只能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和选定的定点门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什么是社保?什么是社保卡?

【回复】:社保简称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卡则是市民/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也是市民/职工享受社保待遇的有效凭证。

三、社保卡是什么?怎么办理?

【回复】: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集成电路卡。不同地方办理流程不同,一般由申请人携带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具体请咨询各地社保机构,电话12333。

社会保障卡账户余额可以支取吗?

社保和医保不是同一种,社保里面就有医疗保险,而不缴纳社保也有医保缴纳。那么,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有什么区别?

原医保卡用途单一,只应用于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增加了身份认证、信息查询、社保缴纳、待遇领取及银行借记卡等功能,下一步将依托自治区“互联网+”战略,增加更多民生服务项目。

社会保障卡账户余额可以支取吗?

不可以,每张社会保障卡都有两个账户,即社保账户与银行账户,这两个账户之间相互独立,账户内的资金不能互转,医保账户余额不能取出。

社会保障卡有几个密码,忘记密码怎么办?

社会保障卡有两个密码,即:社保账户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社保账户的密码和银行账户的密码是两个独立的密码,需各自分别设定。银行密码由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时自行设置,如忘记密码,可到合作银行各网点进行密码重置;社保账户的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修改社保账户的密码,忘记社保密码须本人持社保卡及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密码重置。

本地人申办社会保障卡流程有哪些?

通过查询方式来查询社保卡的办理状态。如能取卡,可到指定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领卡。

参保人员如何领取社会保障卡?

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由合作银行负责发放,城镇职工、灵活就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中国农业银行社会保障卡发放中心领取。各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营业网点领取。参保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合作银行领取,如参保人员本人不在本地或行动不便,可由亲属代领,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卡。

社会保障卡丢失怎么补办?

如果丢失了第二代社会保障卡要尽快到合作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挂失业务。

社会保障卡过期后怎么办?

社会保障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过期后,持卡人可申请换卡。

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借记卡可跨行使用吗?

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联卡,金融功能在全国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和POS机上都可以使用,支持跨行使用。

社会保险补贴怎么申请呢?

社会保险是大家生活的保障,但是也有朋友是加纳不起社保的,有些自由职业者,或者年纪大了没有钱交。那么社会保险补贴怎么申请呢?

1.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对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包括: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享受最低生活报账单、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残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单亲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及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申报就业后,本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站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包括: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

3.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1年。

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每年申报补贴的时间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实务站办理申报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自己缴纳的是少的,单位缴纳大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社会保险的缴纳不同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劳动法》也明文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保险费是有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钱数,实际上就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1)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失业保险各地优惠政策并不相同,个人承担一般是0.3%~1%。

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就有所差别了,各个地区相差比较大,一般在20%~30%之间。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走在前列,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负担比例也最高,目前国家已经统一到16%的水平。虽然缴费比例统一了,但还是存在以工资总额为基础和以职工缴费基数总和为基础两种情况。

(2)缴费基数。职工的缴费基数非常重要,关系着职工社保待遇的高低。正常来讲,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发放给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均值来确定当年的缴费基数。

实际上,大约只有30%的企业合规缴纳社保,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主要是为了降低社会保险费负担。但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不合法的。

依据原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缴纳社保的基数要以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进行核定。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也就是说,我们的缴费基数应当平均了加班费、年终奖,并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的全部工资总额。一般要比我们的每月到手工资要高10%~20%以上。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哪些区别?有什么注意事项

社保和商业保险都是大家生活的一种保障方式,无论你是买社保还是买商业保险都是可以的。最好的方法就是都买,作为互补。那么,社保和商业保险到底有什么区别?

1.保险性质

社保是强制性的。

商保是自愿性质的,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购买。

2.缴费时间

社保需要连续缴费,像养老金要连续交费15年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可领取。

商保的交费时间相对灵活,时间长短由自己决定,买短期1年的就交一年的钱,也可以买10年的,甚至还可以买终身的。

3.缴费金额

社保的交费,每个月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各地的政策不同,再加上每个人工资不同,社保缴纳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而商保是个人行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缴纳,多交多得,少交少得。

4.保障时间

社保的保障时间很长,连续缴纳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保障至终身。

商保的保障期限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1年,10年,20年,终身等等。

5.保障范围

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只针对单位内、上下班途中,如果在家里或旅游途中发生意外,都是不能报销的。

商保的意外险涵盖范围较广,可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选择不同类型的产品。

6.报销比例/范围

社保的保障范围是有限的。拿医保来说,下有起付线,上有封顶线,中间除自费药外,在报销范围内按比例报销。

商业保险一年交多少钱

具体要看缴纳的保险类型以及投保年龄,投保比例。

购买保险注意事项

1、投保顺序:先大人,后小孩。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长的健康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谈。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

夫妻双方购买适当保险后,还有经济实力,应首先为孩子考虑购买医疗费用类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险种、教育金储蓄类险种等。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型险种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当然越早买,成本越低。

2、缴费期间:不必太长。

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缴费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期限:不宜过长。

得注意的是,作为家长,孩子的保额并不需要投保那么高,科学的方法是给孩子购买一些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即可。

4、保额不要超限。

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儿童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等,累计保额不应超过10万元,超过的部分将被视作无效。10万元的保额上限是保监会为防范道德风险所作的硬性规定。因此,在为孩子投保儿童险之前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经有了哪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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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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