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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保险

2019年河北省特殊门诊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2018年1月1日,为了更多的保障河北省人民的利益,据小编了解,河北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届时,无论城乡户籍如何,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为2018年河北省门诊特殊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报销范围的相关信息汇编。

第一条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医疗,规范省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的管理,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诊慢性病,是指经医学专家鉴定,省级医疗保险中心批准,需要在门诊长期口服药物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是指规定的几种重大疾病需要门诊治疗,按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经医疗专家认定,省医保中心核准的疾病。

第三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依据其参加的险种和所患的疾病,分别享受相应的医保政策待遇。

1、所有参保人员,患有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的、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三类特殊疾病)。

2、参加省直企业补充保险并缴纳4%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九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9类(种)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9类(种)慢性病)。

9类(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疾病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符合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脑血管病后遗症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塞、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Ⅲ级高危及高危以上、活动性结核病。

3、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并缴纳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和参加省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缴纳10%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几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慢性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37种慢性病)。

37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原发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甲亢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脑血管病、多发性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结核、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血友病。

第四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

(一)三类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每月组织一次,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初诊:患有三类特殊疾病参保人员,携带《省直三类特殊疾病人员门诊就医申报认定表》、原发病历资料、近期病史资料、相关检查报告等到本人所选定的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由相关专业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初诊,并填写申报表。

2、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11月的16日—18日、12月的1—5日(如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参保单位将申报资料按病种分类装袋,统一报送省医保中心。

3、评审:由省医保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次月1—5日出具鉴定结果,同时退还资料。(特殊情况需组织专家组研究认定的,认定时间延续)。

(二)37种和9类(种)慢性病的申报与认定,每年组织两次,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报名:上半年于3月16—20日,下半年于8月16—20日,由参保单位统一将本单位慢性病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报送省医保中心,同时领取慢性病体检安排通知单(如遇公休日、节假日顺延)。慢性病体检:上半年于3月26日—30日,下半年于9月27日—30日,报名单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依据所报慢性病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体检,体检时各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组织带队,慢性病体检人员要携带本人医保证件。异地人员及因病住院未能参加体检者,参保单位应在报送材料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省医保中心审查核实。

3、初诊:患有37种和9类(种)慢性病参保人员,携带《享受省直9类(种)疾病待遇申请表》、《享受省直37种慢性病待遇申请表》;省医保中心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限本次)及相关病史资料到省医保中心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医师初诊,并填写申报表。

4、申报:上半年于4月16日—20日,下半年于8月16日—20日,参保单位将申报资料按病种分类装袋,由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盖章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省医保中心。

5、评审:省医保中心组织相关临床医学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6、检查费用:申请享受37种慢性病、9类(种)慢性病政策人员,申报前的疾病检查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被确定为享受慢性病政策资格后,按慢性病规定报销;未被确定为慢性病的,其相关检查费用自行负担。

第五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人员申报认定须提供的资料:

1、三类病人员提供《省直三类人员门诊就医申报认定表》(参保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37种和9类(种)慢性病提供《享受省直9类(种)疾病待遇申请表》、《享受省直37种慢性病待遇申请表》;省医保中心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限本次);

3、原发病史资料;

4、近期病史资料(病历本、相关检查、化验、超声检查报告单,心电图、MRI片、X光片、CT片等);

5、其他有关资料。

第六条具备慢性病、特殊疾病初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活动性肺结核病由河北省胸科医院核准;精神分裂症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核准。

第七条定点医疗机构须安排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承担初诊任务,初诊医师须认真核实患者的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经初步诊断,填写《享受省直37种慢性病待遇申请表》《享受省直9类(种)慢性病待遇申请表》、《省直三类人员门诊就医申报认定表》中相关内容,所在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盖章。

第八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三类病人员须在省医保中心指定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所做为本人的门诊定点;37种和9类(种)慢性病门诊就医、购药,可在省医保中心指定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两所做为个人门诊定点。在定点门诊之外医疗机构及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除急诊抢救情况外)不予报销。

第九条接诊医师要在“门诊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及诊疗经过,包括时间、医院、科别、病人病史、体征、检查、诊断、治疗、用药、医师签名等情况,诊断和治疗相吻合,处方给药和病历记载相一致。

第十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人员用药必须与所持相应证件病种相符,每次购药不得超过15日用量,中草药不超过7日剂量,特殊情况需报省医保中心审批;单病种常规用药门诊处方不得超过3种,超4种及其以上者,其发生的药品费用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三类特殊病人员门诊治疗及待遇支付。

(一)三类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是指恶性肿瘤放化疗及同期检查、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只限门诊透析治疗和透析时用药、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限抗排异用药及相关检查化验。

(二)三类特殊疾病人员门诊治疗,须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一种病限定一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全额现金结算(本地须划卡票据),由单位统一到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三)年度内第一次报销,以本人门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计算起付标准,以后不再支付起付标准,但费用累计纳入本人年度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度,超过部分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第十二条37种、9类(种)慢性病人员门诊就医。

37种、9类(种)慢性病人员,个人帐户用完后,仅限个人两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使用IC卡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现金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第十三条37种慢性病人员门诊医疗费用的待遇支付。

37种慢性病人员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属于在职人员的,其个人帐户用完后,超过起付标准(400元)的部分,按个人负担10%、医疗补助统筹基金负担90%的比例审核支付;属于退休人员的,其个人帐户用完后,超过起付标准(200元)的部分,按个人负担7%、医疗补助统筹基金负担93%的比例审核支付。

(一)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以IC卡上的记录为准。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以IC卡上的记录为准,诊疗用药与本人证件记载的病种不相符部分,不予记账支付,发生的现金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二)在职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退休的门诊特殊疾病人员,门诊费用累计超过年度个人帐户金额与相应的起付标准之和部分,方可按比例审核支付与病种相符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37种慢性病门诊费用,按病种实施年度限额管理(详见附件一)。

第十四条9类(种)慢性病人员门诊医疗费用的待遇支付。9类(种)慢性病人员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帐户用完后,超过起付标准(500元)部分,按比例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5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50%;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60%。

(一)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以IC卡上的记录为准,诊疗用药与本人证件记载的病种不相符部分,不予记账支付,发生的现金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二)在职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的人员,门诊费用累计超过年度个人帐户金额与起付标准(500元)之和后,方可按比例审核支付与病种相符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9类(种)慢性病门诊费用,按病种实施年度限额管理(详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37慢性病、9类(种)慢性病复查

对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门诊慢性病相关适应症项目复查,复查合格的复查费用按慢性病规定报销;复查不合格复查费用自行负担。

门诊医疗保险是什么?商业医疗保险介绍

  随着国家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许多人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甜头,还有来自公众的问题,我一直在社会保障方面,还有需要花钱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与此相对,另一些人却又走另一个极端,买了一大堆商业医疗保险,最后却发现和已有的社保保障相重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设计自己的健康保险计划,既做到少花钱,又能享受到最大保障呢?

  医疗保险改革的实施将很快导致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热销,然而,迫切需要商业性的门诊医疗保险不能被叫出。目前,上海没有保险公司试图引入这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有需无供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推出商业门诊险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第一,缺乏设计保险政策所需的基本数据。目前,还没有专门机构对特定人群的发病率和基本治疗费用进行统计分析。与住院治疗相比,门诊数据统计十分薄弱,使得保险政策的合理设计缺乏依据。

  其次,近年来国内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另外还有某些隐性费用支出,这造成保险机构很难对长期医疗费用进行准确估计,从而无法预测经营风险;

  此外,商业医保还面临“道德风险”问题,如医师能否遵守职业道德,按照病人实际需要提供诊断、治疗,避免卫生资源浪费等,而保险公司本身很难对大量门诊进行核保,所以政府部门制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就显得相当重要,同时,是否可以考虑由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保险机构制订相应的监管办法,从而共同推动商业门诊医疗险尽早问世。

  单位给上了医疗保险,个人还可以上商业保险。因为我市要建立的是一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额医疗互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经办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必须要参加。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自愿参加的,个人如果有能力可以上商业保险。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下的一部分,再由保险公司给予适当的保险,这样做是合适的。

  补充医疗保险是现在也非常受欢迎的保险之一,很多人购买这种保险也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仅限于中方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用于解决退休人员和患重病人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保险费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门诊医疗保险你了解吗?商业医疗保险介绍

  随着国家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大家对于医疗保险已经越来越关注了,许多人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甜头,还有来自公众的问题,我一直在社会保障方面,还有需要花钱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与此相对,另一些人却又走另一个极端,买了一大堆商业医疗保险,最后却发现和已有的社保保障相重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设计自己的健康保险计划,既做到少花钱,又能享受到最大保障呢?

  医疗保险改革的实施将很快导致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热销,然而,迫切需要商业性的门诊医疗保险不能被叫出。目前,上海没有保险公司试图引入这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有需无供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推出商业门诊险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第一,缺乏设计保险政策所需的基本数据。目前,还没有专门机构对特定人群的发病率和基本治疗费用进行统计分析。与住院治疗相比,门诊数据统计十分薄弱,使得保险政策的合理设计缺乏依据。

  其次,近年来国内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另外还有某些隐性费用支出,这造成保险机构很难对长期医疗费用进行准确估计,从而无法预测经营风险;

  此外,商业医保还面临“道德风险”问题,如医师能否遵守职业道德,按照病人实际需要提供诊断、治疗,避免卫生资源浪费等,而保险公司本身很难对大量门诊进行核保,所以政府部门制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就显得相当重要,同时,是否可以考虑由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保险机构制订相应的监管办法,从而共同推动商业门诊医疗险尽早问世。

  单位给上了医疗保险,个人还可以上商业保险。因为我市要建立的是一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额医疗互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经办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必须要参加。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自愿参加的,个人如果有能力可以上商业保险。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下的一部分,再由保险公司给予适当的保险,这样做是合适的。

  补充医疗保险是现在也非常受欢迎的保险之一,很多人购买这种保险也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仅限于中方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用于解决退休人员和患重病人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保险费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儿童门诊医疗保险知识,是否纳入医保范围

市场上随着大家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我们可以发现的就是市场上有很多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种类很多。对于那些对保险业一无所知的父母和朋友来说,为他们的孩子选择一份好的医疗保险比登天还难。那么,父母和朋友怎样才能把钱花在刀刃上,用最合理的价格购买最好的儿童健康保险呢?

作者随机采访了南京夫子庙大街。在接受采访的15名家长中,有3的家长为子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八的人正在考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其余的父母对购买儿童门诊医疗保险不感兴趣,也不打算购买。给孩子适当的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不仅能够避免孩子成长中的人生风险,也可以让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更放心,但是具体到底怎么购买和选择,家长们还是要慎重。孩子是一个弱小的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的群体,他们没有足够的风险抵御鞥努力,而且很容易发生磕碰等意外,所以给孩子购买保险不能少了意外事故保险、医疗保险。 给孩子买保险的顺序是:先办社会医保,在办医疗、重疾方面的保障,再办教育金保障和婚嫁金保障等等。 同时现在有一些自助卡也很好的,同样可以给孩子的意外、健康、住院等提供大额障。也许你只需花三四百元钱,就能帮孩子配置住院保额高达十万元的产品。 这样可以大大的节约保费支出,余下的预算可以用于孩子的教育金规划,或更好的为大人配置保障。我始终认为父母才是孩子最大的保障,大多国人都是爱子心切,往往先想到小孩,最后才是自己,其实这是不对的。

深圳市儿童医疗保险基金规定的支付范围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吧,深圳市儿童医疗保险基金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放射性核素治疗等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基本医疗费用,但不包括DES一般门诊费用和超医疗费用。为避免轻病住院,少儿医疗保险设立住院起付标准,按照引导分散就医的原则,按定点医疗单位的等级不同,起付标准分别为300,600元,在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少儿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深圳市少儿医保还设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并与连续参加少儿医保的时间挂钩。

目前,国家已采取措施解决儿童和老年人的医疗问题,他们是最常见的疾病群体。例如,根据北京现行的老年和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和儿童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得到保障,可以形象地称为“保障五加一”。 “五”是指五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这五种特殊病是: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一”是指学生儿童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上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北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就可以报销。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学年度内支付的最高数额可达到17万元。

门诊医疗保险的知识介绍?商业医疗保险介绍

  随着国家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大家的医疗有了越来越多的保障,许多人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甜头,还有来自公众的问题,我一直在社会保障方面,还有需要花钱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与此相对,另一些人却又走另一个极端,买了一大堆商业医疗保险,最后却发现和已有的社保保障相重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设计自己的健康保险计划,既做到少花钱,又能享受到最大保障呢?

  医疗保险改革的实施将很快导致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热销,然而,迫切需要商业性的门诊医疗保险不能被叫出。目前,上海没有保险公司试图引入这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有需无供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推出商业门诊险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第一,缺乏设计保险政策所需的基本数据。目前,还没有专门机构对特定人群的发病率和基本治疗费用进行统计分析。与住院治疗相比,门诊数据统计十分薄弱,使得保险政策的合理设计缺乏依据。

  其次,近年来国内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另外还有某些隐性费用支出,这造成保险机构很难对长期医疗费用进行准确估计,从而无法预测经营风险;

  此外,商业医保还面临“道德风险”问题,如医师能否遵守职业道德,按照病人实际需要提供诊断、治疗,避免卫生资源浪费等,而保险公司本身很难对大量门诊进行核保,所以政府部门制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就显得相当重要,同时,是否可以考虑由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保险机构制订相应的监管办法,从而共同推动商业门诊医疗险尽早问世。

  单位给上了医疗保险,个人还可以上商业保险。因为我市要建立的是一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额医疗互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经办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必须要参加。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自愿参加的,个人如果有能力可以上商业保险。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下的一部分,再由保险公司给予适当的保险,这样做是合适的。

  补充医疗保险是现在也非常受欢迎的保险之一,很多人购买这种保险也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仅限于中方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用于解决退休人员和患重病人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保险费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怎么做,门诊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以前,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都是非常有限的,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只有住院或门诊的慢性病患者才能报销医疗费用。随着国家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可以全面开展。今后,门诊和药品采购均可得到补偿,以进一步解决公民医疗困难的问题。

据报道,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即最小的行政区级医疗机构,包括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综合医疗为门诊部提供保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独设立药事服务费,不再执行合并的原项目收费标准。而这些一般诊疗费,今后均可用市民的医保基金来支付。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总费用暂定为每次10元(参照医嘱)。综合治理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诊疗总费用暂定为6元/次。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8元,个人负担2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5元,个人负担1元。

全额支付后,被保险居民可享受多项门诊协调治疗。具体而言:不同类型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同,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报告60%,一类定点医疗机构报告50%,两类定点医疗机构报告40%;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医疗保险的保障,门诊医疗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和女儿的其他生日:以前,城市居民因慢性病住院或门诊以报销医疗费用。现在,为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扩大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我们非常想了解更多门诊保险和报销的覆盖面,请看以下介绍。

投保对象: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和女儿

出生年份:以前,只有住院或门诊慢性病患者才能报销医疗费用。目前,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扩大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合理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在向社会缓慢蔓延。

门诊医疗保险规定,只要是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市户籍人员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市户籍学生,都可以参加门诊医疗保险。

门诊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立后,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独设立药事服务费,不再执行合并的原项目收费标准。而这些一般诊疗费,今后均可用市民的医保基金来支付。

具体门诊报销强度可参照以下四个报销水平:1300元至10000元报销80%;10000元至30000元(含)报销85%;30000元至40000元(含)报销90%;40000元以上报销95%。

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有哪些项目可以报销

据报道,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即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医疗机构,包括行政村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协调医疗保险,实施了一般医疗费用。

原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门诊检查费、注射费(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注射、静脉注射、小儿头皮静脉注射)和药品服务费合并为普通医疗费,没有单独的医疗服务费,合并后的原项目收费标准也不再执行。这些一般医疗费用将来可以由公众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医嘱费用为10元,医疗保险基金占8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暂定为10元/次(指一次医嘱),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暂定6元/次。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8元,个人负担2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5元,个人负担1元。

全额支付后,参保居民会享受到更多的福利,他们往往可以享受多项门诊统筹治疗。具体来说:不同类型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资金支付比例不同,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上报60%,一类定点医疗机构上报50%,两类定点医疗机构上报40%;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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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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