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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

广州社保证明怎么开,怎么开广州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怎么开?有什么注意的地方?社保证明是子女教育、养老金和部分转移支付等非常重要的材料之一。但大多数人不知道如何开社保证明,我们应该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和学习。在此,以广州市为例作一简要介绍,广州社会保险证明在很多地方都需要使用。

社保证明已成为广州许多部门的参考证明。比如,未在广州注册的孩子入学,家长需要提供广州市的社保证明。对银行贷款的保险要求、未在广州登记的申请人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公共安全制度,申请香港、澳门通行证,对在广州购买房产的非登记人员投保房地产证等有保险要求。

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明确规定,只要有人通过合法途径入住,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外来人员转为本市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手续,按广州市人事标准缴纳社保费只需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告知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障费。如拖欠,单位只能凭劳动合同到柜台为员工办理补缴手续。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大量的证据证明可以实现在线下载和打印。对以独立个人身份参保后漏缴的,需在中断缴纳费款3个月内,携身份证到地税局柜台办理补缴手续。

广州社保欠费的相关规定,具体哪些内容

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今年广州将建立社保费欠费人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对重点欠费人进行监控等措施,逐步清理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为此,市地税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和清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近期开展对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欠费人分三类型建档

据悉,根据通知要求,缴费人超过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缴费期限,或者缴费人超过主管税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缴费期限(以下简称缴费期限)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款,应作为欠费进行管理和清缴。具体包括三种情况:第一是办理缴费申报后,缴费人未在缴费期限内缴纳的费款;第二主管税务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实施检查,已查定缴费人的应补缴费款,缴费人未在检查机关规定的应缴费款缴费期限内缴纳的应缴费款;还有就是缴费人其他情形下未在缴费期限内缴纳的费款。

据介绍,市地税局将对社保费征管系统中缴费人的登记资料进行清理,建立社保费欠费人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欠费人的实际缴费能力,还将欠费人分为无缴费能力、有缴费能力和有部分缴费能力三种类型,对欠费人实施动态管理。

欠费超300万是重点欠费人

据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还将建立重点欠费人管理制度,突出对重点欠费人的管理。欠费300万元以上的社保费欠费户,将被税务机关作为重点欠费人,税务机关除了将重点欠费人纳入重点监控数据库,加强日常监管外,还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追欠,实现对重点欠费人的动态监控。对累计欠费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欠费人,主管税务机关还将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公告重点欠费人名单和欠费情况。

社保费逾期滞纳金每日2%

据介绍,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社保费外,从应缴社会保险费所属月份的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费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将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如因社保经办机构、地方税务机关或银行等部门造成缴费单位无法如期缴交当期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加收滞纳金。

市地税局还表示,逾期缴纳社保费加收滞纳金,旨在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强化征缴力度,增强缴费单位和个人依法缴费的意识,有效遏止欠费行为,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种类型的欠费人标准确定:

(一)无缴费能力的欠费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欠费人:

1.已依法破产关闭、已责令关闭、已自行解散关闭,并已完成清算程序的;

2.工商登记或者税务登记已按规定注销,且已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并无法找到其地址、无法联系的。

(二)有缴费能力的欠费人,是指生产经营正常或者基本正常,能够或者基本能够正常足额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的欠费人。

(三)有部分缴费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欠费人:

1.已正式公告破产、撤销、解散并已进入上述程序的;

2.企业改组改制后仍存续,但其主要资产已分离出去,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或者经营困难的;

3.经营困难,连续停产或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6个月以上,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

4.其他既不符合无缴费能力标准,也不符合有缴费能力标准的欠费人。

广州如何进行社保补缴,广州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广州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广州社保补缴流程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或可进行人工咨询,由工作人员了解您的所属区后为您作出指引。

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问: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怎么办?什么情况才可办理一次性补缴?

答: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可选择继续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有所不相同。本省非广州户籍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

而省外异地户籍的超龄继续缴费条件,则首先得确定待遇领取地是否在广州。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其中,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广州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广州社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一起看看吧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社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广州社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据了解,广州市社保办理的对象不同则相应的社保办理条件也不一样,其中,广州市单位办理社保的条件为办理的单位必须是在其成立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办理。

办理的条件

个人办理的条件:

1、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

2、且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单位办理的条件:

1、在单位成立之日或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办理;

2、本市境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等。

办理的地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

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中路龙腾里4号、10号

提示:广州社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由上可知,广州市单位办理社保的条件为必须在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办理,个人办理社保的条件为必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且只能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这三险。市区办理社保的地点有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社保局等。

广州社保怎么办理,广州社保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广州社保怎么办理?据了解,广州市单位办理社保的步骤大致为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审核、录入信息、缴纳费用、领取社保卡,其中,需要办理的单位提交的材料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办理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其他材料等。

办理的流程

1、先提交材料并提出参保申请,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

2、在次日起30天内到地税登记地对应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3、录入地税部门没有采集的数据(例如待遇发放所需银行信息、经办人等)。

4、缴纳费用并领取社保卡,则办理完成。

提示:广州社保怎么办理?从上面可以知道,广州社保办理的单位需要先提出参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经办部门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关信息;最后,单位缴纳费用并领取社保卡即可。

广州社保补缴流程是怎样的,所需材料有哪些

广州社保补缴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资料?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社保补缴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一、补缴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二、补缴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三、补缴流程

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办理地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50”工程的介绍,广州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4050”工程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度身定制就业岗位,以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促进其就业。广州市用人单位招聘“4050”失业人员将享受由市财政厅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购买社保给于补贴。

一、申请时间

每年的2-4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委)所属社区(村)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二、申请对象

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

三、个人携带材料

1、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口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就业失业证》原件

4、本人邮政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

5、社会保险金缴费记录(市邮政银行缴费清单)

四、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必须到所在户口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将失业证交回用人单位。

2、失业人员必须在申请单位企业买完自然月整个季度的社保。

3、用人单位带资料到所属劳动局进行用人备案,资料包括公章、营业执照、地税证、社保证,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社保上月的银行回单。

4、备案完成后,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局申请财政补贴,申请成功后大约要等一个季或二个季才会进行拨款。

5、以后每季终了的下个月需带上述资料到所属劳动局申请。

6、补贴单位部份金额相当于一个月一个人所缴交的社保费,另有80元补贴是个人的,个人将由财政部门发放个人存折。

五、补贴标准

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200元/月补助,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标准补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

广州社保断了怎么补缴?个人怎么补缴?

个人怎么补缴广州社保?广州社保断缴,对于个人的影响很大,严重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额度,所以一定要及时补缴,那么到底个人怎么补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社保断了怎么补缴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2009年10月起我市地税部门对社保费实行全责征收,关于补缴业务,稽核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地税部门根据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稽核书征收;对于单位自行提出补缴的,由地税部门受理。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所有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总额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300%的,按300%计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总额的月平均数;单位新增职工的缴费基数为参加社会保险当月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总额。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总额的月平均数低于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广州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失业保险:以职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为基数,从2009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下限按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印发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5号);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工伤保险: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广州地税部门规定,社保补缴需计算滞纳金,计算标准为补缴当月社保费*滞纳天数*万分之五。请各部门按此标准核算社保补缴滞纳金,并及时通知客户做好滞纳金补收工作。其中申报补缴近2个月社保费需填写《社会报销费综合申报表》和《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各一式三份),人数超过5人需单位报盘,地税前台操作;补缴2个月前社保费需提交《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补缴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记账凭证及工资发放表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地税前台受理,8个工作日办结;补缴半年以上地税审批流程会加长,滞纳天数增加,滞纳金相应增加。

因广州地税部门针对申请补缴社保要求申报补缴单位必须与参保单位一致,所以针对补缴2个月前的社保,经公司领导确认我司可以协助出具补缴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但是客户必须提交申请书,补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给我司留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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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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